1、职员违反单位规章规范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紧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规范,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怀孕也不例外。
譬如公司把无正当理由连续请假7天算作紧急违反单位规章规范的行为,并明确记录在了职员守则里,怀孕的职员若违反了该规定,单位可以实质状况作出处置。
2、试用期的职员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职员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可随时解除和职员的劳动关系,也不需要进行赔偿。
3、职员有紧急的失职行为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劳动者有紧急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的,且给用人单位导致了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规定对孕妇也是有约束力的。
4、职员兼职并影响了本职工作
孕妇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这个劳动关系已经严重干扰到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可以辞退。
5、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旦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妇女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的一方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也不需要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