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子涉外,军产出租合同登记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房子出租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2、房子权证、国有土地用证、其他产权证明的文件。;
3、中文本房子出租合同。;
4、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证件: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是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赞同出租的书面材料。;
5、出租非外销房,须提交市建设项目涉外安全审察办的涉外安全审察批准文件;出租共有房子,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赞同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子,应当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子,应当提交抵押权人赞同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子的,应当提交房子权人赞同转租的证明。;
6、军产房子出租须提交由军队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军队房产出租许可证》。;
7、委托别人办理的,应当提交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8、驻华外交使团租房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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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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