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需要履行为劳动者支付薪资的法概念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能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成本,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克扣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所以,无论是中介费还是劳务管理服务费等各种名头的成本,都不应该向劳动者收取。违反法律规定收取各种成本,并从劳动者的薪资中予以扣除,均是《薪资支付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克扣”薪资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与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均禁止单位向劳动者收取任何成本,包含不能需要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劳务派遣单位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当然也不能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任何成本。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