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劳动争议是什么原因有什么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离职、自动辞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开除是用人单位对紧急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合适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依法令其脱离本单位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除名是用人单位对无正当理由常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依法解除其与本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辞退是用人单位对紧急违反劳动纪律、规章、流程或紧急扰乱社会秩序但又不符合开除、除名条件的劳动者,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后,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离职是劳动者辞去原职务,离开原用人单位一种行为。自动辞职是劳动者自行离开原工作职位,并自行脱离原工作单位的一种行为。上述状况均致使劳动关系终止,也是产生劳动纠纷的要紧原因。
2、因实行国有些关薪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薪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劳动报酬。保险主如果指工伤、生育、待业、养老、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险。福利是指用人单位用于补助职工及其家属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成本。培训是指职工在职期间的职业技术培训。劳动保护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获得适合的劳动条件而采取的各种保护手段。因为上述规定较为冗杂,又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不只容易发生纠纷,而且容易致使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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