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
青海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的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交费方法:自2022年6月1日起,青海推行了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交费方法,使得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从规范上消除去失业保险城乡之间的群体差异,为劳动者提供愈加公平适当的保障。
支持稳定农民工就业职位:国家层面颁布了多项政策手段,包含社保费缓缴、稳岗返还、留工培训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尤其是对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以帮助这类行业渡过难关,并组织暂时停工企业与用工短缺企业拓展用工余缺调剂,保障好共享用工中劳动者权益。
打造完善保障农民工薪资支付协作联动工作机制:青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青海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有关建议,明确了人社检察联动职责、重大案件介入、案件处置、交流协调等,以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拓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青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教育、民政、住建等六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拓展服务活动,旨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进农民工在城镇稳定就业、享受愈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国家进步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强调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促进人口优质进步和达成一同富裕。
青海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的政策,涵盖了统一失业保险参保交费方法、支持稳定就业职位、打造保障薪资支付的协作联动机制、拓展服务活动与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等多个方面,旨在为农民工提供更全方位、更公平的就业和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