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服劳动仲裁起诉需要重新提交证据吗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时,通常情况下无需重新提交全部证据。在劳动仲裁阶段已经提交并经过质证的证据,在后续的诉讼程序中一般会被法院认同。
1.劳动仲裁开庭时,双方已经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了质证,这类证据在诉讼阶段可以作为已认定事实的依据。
2.假如当事人在起诉时提供了新的证据,或者原证据在劳动仲裁阶段未被充分质证,法院或许会需要当事人重新提交或补充证据。
因此,虽然无需重新提交全部证据,但当事人应确保所提交的证据完整、充分,并筹备好在诉讼阶段进行进一步的质证和辩论。
2、劳动仲裁开庭时证据怎么样提交
法律快车提醒,劳动仲裁开庭时,证据的提交应遵循以下步骤:
1.当事人应根据仲裁庭的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将所有证据材料整理齐全,并制作《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2.当事人在开庭时应将全部证据材料提交给仲裁庭,并由仲裁庭进行登记和保管。在庭审过程中,仲裁庭将组织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
3.经过质证后,仲裁庭将依据证据的认定状况,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裁决。因此,当事人在提交证据时应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充分支持我们的倡导。
3、劳动仲裁申请所需材料有什么
劳动仲裁申请所需材料依据申请人的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1.对于职员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含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工商企业注册信息资料等。
2.对于集体争议申请人,除去提交上述职员申请人所需材料外,还需推荐3或5名职员代表,并提交职员代表名单与全体职员签名表。
3.对于用人单位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含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