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工伤怎么样界定
教师工伤的界定主要依据其是不是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缘由受伤,具体来讲:
1.若教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履行教学或有关工作职责而遭到事故伤害,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合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扫尾性工作而遭到事故伤害,这类情形均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2.教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等意料之外伤害,与因工作缘由外出期间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或者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等,也都是工伤的认定范畴。
3.若教师出现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职位上的,与参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时受伤,同样视同工伤。
2、教师工伤认定标准有什么
教师工伤的认定标准主要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具体来讲,包含以下几种情形:
1.教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工作缘由遭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合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扫尾性工作遭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等意料之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缘由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你,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如教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职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等。
3、工伤认定后赔偿范围及步骤
工伤认定后,教师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赔偿范围广泛,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的薪资福利、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这类成本的支付主体依据学校是不是参加了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若学校已为教师参加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有关成本;若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即学校承担支付责任。
在赔偿步骤上:
1.教师第一需要经过工伤认定程序,获得工伤认定结论。
2.依据工伤认定结论和可能的劳动能力鉴别结论,向学校或工伤保险基金申请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若学校或工伤保险基金拒付有关成本,教师可凭工伤认定结论和劳动能力鉴别结论(如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需要支付并强制实行。
在整个过程中,教师有权咨询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忙,以确保自己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