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辞职没做好交接可以扣薪资吗
职员辞职没做好交接,假如职员没有完成交接工作并未给用人单位导致实质损失,或者没明确的证据证明损失是由职员未交接导致的,那样用人单位是无权扣除职员薪资的。
1.假如用人单位可以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因职员没有完成交接而致使了经济损失,则依据《薪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可以需要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并可从劳动者的薪资中扣除赔偿金,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越劳动者当月薪资的20%。
2.若扣除后的剩余薪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薪资标准,则需按最低薪资标准支付。
2、辞职时交接工作的法律义务
辞职时,职员有义务进行工作交接。这一法律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职业道德的需要,确保用人单位的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
1.职员在辞职前,应当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有关资料与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地方等,详细、准确地交接给接替的同事或上级主管。
2.假如职员故意隐瞒或遗漏要紧信息,致使用人单位遭受损失,那样职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为了防止非必须的法律纠纷,职员在辞职时应认真履行交接工作的义务。
拖欠薪资是不是能直接辞职
面对用人单位拖欠薪资的状况,劳动者有权直接辞职,依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1.用人单位未准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假如用人单位拖欠了劳动者的薪资,劳动者不需要提前公告用人单位,即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需要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薪资与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
找法网提醒你,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用人单位通过拖欠薪资的方法侵害劳动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