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劳动能力鉴别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进行劳动能力鉴别伤残时,申请人需要筹备一系列有关材料,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别申请表,并提交以下重点资料:
1.需要提供有效的诊断证明,这一般包含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这类资料可以全方位反映伤者的医疗状况和诊断结果;
2.还需提交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
2、劳动能力鉴别多长时间后安排做
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别后,一般会在60日内安排进行鉴别,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别结论。对于伤情复杂的案例,可以适合延长30日。依据规定:
1.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别申请后,会准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假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一旦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将准时组织鉴别,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别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别结论。
4.对于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案例,作出劳动能力鉴别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别结论出具时限
劳动能力鉴别结论的出具时限,一般与鉴别的复杂程度和所需时间密切有关。
1.在通常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别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别结论。对于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案例,这个时限可以适合延长30日。
2.依据有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假如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但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准时向地级以上市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别申请。
3.假如对第一次鉴别结论不服,申请人还可以在收到该鉴别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申请第三鉴别。
找法网提醒你,这类规定确保了劳动能力鉴别程序的公正性和准时性,为工伤职工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