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需要签保密协议,可以不签吗
公司需要签保密协议时,职员可以选择不签。
1.保密义务一般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这意味着,无论职员是不是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他们都负有守旧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这一义务并不依靠于保密协议的存在。
2.职员履行保密义务时,公司是不是需要支付保密成本,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
3.假如没明确约定,公司一般不需要为此支付成本。只须企业的商业秘密仍有保密的必要,职员的保密义务就会持续存在。
因此,面对公司需要签订保密协议的状况,职员有权依据自己状况和对协议内容的考量,决定是不是签署。
2、保密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保密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保密协议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意味着,假如保密协议的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该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2.保密协议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假如保密协议的内容违背了这一原则,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3.用人单位未根据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约失效,即保密协议无效。
这一规定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3、新职员入职要签保密协议吗
新职员入职时,确实可能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守旧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常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情。
2.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约,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3.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并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添加保密条约,也可以单独签订一份保密协议。
4.尤其是对于从事保密性、技术性较强工作的新职员,签订保密协议是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常识产权的要紧方法。
因此,新职员入职时,依据具体状况和企业的需要,可能需要签订保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