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士操作失误如何追责?
医院护士操作失误是医疗事故的一种表现形式。依据《医疗事故处置条例》和《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护士操作失误的追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行政责任: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应当对护士的操作失误承担行政责任。卫生主管部门可以对医院进行行政处罚,比如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
2. 民事责任:病人可以向医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赔偿因护士操作失误导致的损失。医院在赔偿后,可以参考内部管理规范追究护士的责任。
3. 刑事责任:假如护士的操作失误致使病人重伤、死亡或者导致其他紧急后果,且护士存在紧急不负责任的行为,则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病人在诊疗活动中遭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职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职员因为紧急不负责任,导致就医人死亡或者紧急损害就医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处置条例》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紧急的,责令限时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职员根据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职员,除根据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中止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紧急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医疗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医疗事故是不是追究刑事责任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节和后果。依据《中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医务职员因为紧急不负责任,导致就医人死亡或者紧急损害就医人身体健康的,构成医疗事故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要件:
1. 主体:医务职员,即依法获得执业资格的大夫、护士等专业职员。
2. 主观方面:医务职员在主观上存在过失,即应当预见我们的行为可能致使病人重伤、死亡的结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防止。
3. 客观方面:医务职员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致使病人重伤、死亡的结果。
4. 刑罚:犯医疗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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