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后保险公司赔了,还能追赔吗
骨折后,假如已经获得了保险企业的赔偿,因为补偿原则的存在,被保险人不可以因保险关系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1.假如被保险人因别人过错(如车祸致使的骨折)遭到损失,并在获得保险企业的赔偿后,一般就不可以再向第三者(如肇事司机)索赔,而是需要将向第三者的索赔权出售给保险公司。
2.在人身保险中,状况则有所不同。因为人的生命和健康很难用价值来衡量,人身保险合同的理赔一般不适用补偿原则。
3.假如投保的是人身保险(如健康类保险中的医保),法律快车提醒,在获得保险企业的赔偿后,并不影响被保险人再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
4.假如医保条约中没关于“被保险人因为遭受第三者伤害,依法应负赔偿责任时,保险人不负给付医疗费”的约定,那样保险人仍应负给付医疗费的责任。
2、保险赔偿与第三者赔偿关系
保险赔偿与第三者赔偿之间的关系,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呈现出不一样的特征:
1.在财产保险中,因为补偿原则的应用,被保险人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一般用于弥补其因第三者过错而遭受的损失。
因此,一旦获得保险企业的赔偿,被保险人一般就失去了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这种安排旨在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从而预防道德风险的发生。
2.在人身保险中,因为不适用补偿原则,被保险人可以同时从保险公司和第三者那里获得赔偿。
比如,在车祸致使骨折的状况下,假如投保了人身意料之外伤害医保,被保险人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医疗成本赔偿,同时仍然有权向肇事司机索赔其他损失(如误工费、交通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