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可以和企业成立公司吗
政府一般不能和企业成立企业的,依据国内有关法律的规定,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管理社会事务,而非参与商业经营。
1.假如政府出资成立公司经营,那样将没办法达成政企分开,这与国内的法律原则相违背。
2.政府应当维持其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独立性,不与企业资产出资人职责相混淆,以确保公平、公正地管理社会事务。
因此,对于政府能否和企业成立公司这一问题,答案是明确的:不能。
2、政企分开的法律规定
政企分开是国内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原则。
1.《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实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离别。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应当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而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也不应当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3.政企尚未分开的单位,应当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加快改革,达成政企分开,政企分开后的企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这一规定确保了政企之间的界限明确,防止了权力滥用和利益冲突。
3、怎么样成立公司
法律快车提醒你,成立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定的条件,并根据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
1.股东需要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需要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同时股东需要一同拟定公司章程。
2.还需要有公司名字,打造符合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的组织机构,与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合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在满足以上条件后,还需要经过以下步骤才能完成公司设立:
1.领取并填写《名字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筹备有关材料,如股东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等;
2.递交《名字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有关材料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待名字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字预先核准公告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假如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如食品经营、药品经营等,需要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5.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将注册资本存入该账户;
6.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法出资的,还需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7.递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公告书》;
8.领取《准予设立登记公告书》后,根据公告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缴费并领取营业执照。至此,公司设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