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打了去医院干什么鉴别
被打了,受害人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委托法医鉴别中心进行法医鉴别,以确定受害人的伤情程度。这一步骤是启动伤情鉴别程序的重点,也是受害人维护自己权益的要紧一环。
法医鉴别结果将直接关系到后续的赔偿、处罚等法律问题。因此,法律快车提醒,受害人在被打后,应准时、主动地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完成法医鉴别的有关手续。
2、法医鉴别规范及步骤
法医鉴别规范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发挥着要紧用途。详细步骤及规范如下:
1.开具委托书:当事人需要进行伤情鉴别时,办案单位应准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别委托书。这是启动鉴别程序的法律文件,也是当事人进行鉴别的依据。
2.告知鉴别机构: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别机构名字及联系方法,确保双方对鉴别机构知道一些,并能在必要时进行监督。
3.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别机构成员提出回避申请。这是保障鉴别公正性的要紧规范。
4.变更鉴别机构:若伤者不在当地治疗,可需要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别机构。但应该注意,不能自行需要到某个特定鉴别机构进行鉴别,以确保鉴别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5.公开鉴别内容及结论:办案单位需要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别的内容及结论,这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的要紧手段。
3、对鉴别结论有异议如何解决
若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法医鉴别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需要复核或重新鉴别。具体做法如下:
1.提出申请:当事人对鉴别结论有异议时,应准时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说明异议的原因和依据。
2.委托复核或重新鉴别:办案单位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应依法委托法定鉴别机构进行复核或重新鉴别。这是保障鉴别结论准确性和公正性的要紧手段。
3.等待结果并依法处置:在等待复核或重新鉴别结果期间,当事人应维持冷静,积极配合办案单位的工作。一旦鉴别结果出炉,办案单位将依法对案件进行处置,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综上所述,被打了去医院进行法医鉴别是维护自己权益的要紧步骤。在鉴别过程中,应知道并遵守法医鉴别规范及步骤,对鉴别结论有异议时,应依法提出申请并等待复核或重新鉴别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