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打伤做司法鉴别要等出院吗
被打伤后,一般应在治疗期满后去做司法鉴别。治疗期限的长短,可以持病历咨询司法鉴别职员以获得更具体的建议。
假如受伤者还在同意治疗,那样最好等到治疗结束或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成效稳定后再进行司法鉴别。这是由于提前进行鉴别或许会致使伤残等级评估不准确,从而损害有关方的利益。
法律快车提醒,受伤者也有权在医院期间提出鉴别申请,但具体是不是进行鉴别还需依据身体状况和专业职员的建议来决定。
2、司法鉴别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申请司法鉴别的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委托。司法鉴别机构可以同意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委托,同时在诉讼案件中,假如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也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向司法鉴别机构提出委托。
2.受理。司法鉴别机构收到委托书后,会对委托事情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不是受理。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别委托受理合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会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3.第一次鉴别。鉴别机构受理案件后,会指派具备社会专业司法鉴别资格的职员进行鉴别工作。同一鉴别事情应当由两名具备社会专业司法鉴别资格的职员进行。
4.补充鉴别与重新鉴别。假如委托人对第一次鉴别结果有异议或需要补充材料,可以提出补充鉴别或重新鉴别的申请。补充鉴别和重新鉴别都有相应的规定和步骤。
5.复核鉴别。假如当事人对鉴别结论仍有异议,可以向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别机构提出复核鉴别的申请。
6.司法鉴别文书的出具。完成鉴别后,司法鉴别机构会出具司法鉴别文书,并交予委托人和存档。
7.出庭。在必要时,司法鉴别人需要根据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的需要出庭作证,对鉴别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