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把房地产给了哥哥,结果爸爸儿子相继过世,女儿需要养老妈妈吗,有家产分配吗?
爸爸妈妈把房地产给了哥哥,结果爸爸、儿子相继过世。
女儿对还在世的老妈妈有没扶养的义务?
当然有。
国内《民法典》规定:爸爸妈妈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爸爸妈妈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爸爸妈妈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可以独立生活的子女,有需要爸爸妈妈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爸爸妈妈,有需要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规定的非常了解,子女对爸爸妈妈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法定的义务,不附加任何的条件。
也就是说,即便爸爸妈妈将我们的财产进行处置,确定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给女儿留下任何遗产,女儿也是负有赡养扶助爸爸妈妈的义务。
在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时,没生活来源的爸爸妈妈可以起诉我们的子女,需要他们履行赡养义务,法院会支持爸爸妈妈的诉讼请求,判令子女给付赡养费的。
女儿赡养了老妈妈,还可以分配家产吗?
这个需要对财产方面进行详细的区别。
1、爸爸妈妈将房地产赠与给了儿子(在此只剖析房屋是赠与儿子个人的情形)
在赠与行为有效、且已经办理过户流程的情形下,爸爸妈妈的房屋就归儿子所有了。
不管儿子的过世是在其父过世之前,还是之后,房屋都是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儿子过世,儿子的继承人有儿子的配偶子的子女、儿子的妈妈(女儿的妈妈),这类继承人依法继承儿子的房地产和儿子的其他个人财产。
注意,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女儿妈妈继承的这部分财产。
2、妈妈继承其子的这部分财产,还有爸爸妈妈共有些其他财产,这类财产在妈妈没立下遗嘱而过世后,女儿有继承权,有权参与财产分配。
总之,赡养老人与财产继承没法律上的联系,不可以由于没继承财产就否定赡养的法概念务。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