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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地产,能被实行吗?

www.huihunhe.com 2025-03-03 房产纠纷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别人的住宅享有占有、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在特定状况下可以被实行。

若该房子是债务人的唯一住房,且设立了居住权,那样在实行时或许会考虑实质状况,对房子采取查封、冻结等手段,但不会直接实行拍卖或变卖。然而,假如该房子并不是债务人的唯一住房,或者虽然设立了居住权但有其他可供实行的财产,那样在满足肯定条件的状况下,该房子可以被实行拍卖或变卖。综合来讲,实行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存在一些障碍,因法律对此没明确规定所以在实务中各地做法不同,但不论怎么样,债权人在购买此种房子时需要审慎考虑。

Tags: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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