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收据丢了可以重新补吗
医院收据丢了,可以尝试与医院协商重新补办有关收据。
1.病人或其家属应第一时间与医院财务部门或有关窗口联系,说明收据丢失的具体缘由,并提出补办收据的请求。医院方面一般会依据病人的实质状况和医院的内部规定,考虑是不是赞同补办收据。
2.在补办收据的过程中,病人可能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出院小结、医疗成本清单等。
3.为了保障报销的顺利进行,病人还可以需要医院对原有些收据、发票等进行复印,并加盖医院的公章,以确保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即使原始收据丢失,病人仍可凭着复印件进行医疗成本的报销。
2、工伤保险报销有什么范围
法律快车提醒,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涵盖了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鉴别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发生的医疗成本。具体来讲,以下成本是工伤医疗成本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有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成本。这类成本一般包含治疗工伤所需的药品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有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成本。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有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成本。这体现了工伤保险对于工伤职工在国内就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