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降薪本人不认可要如何处置
1.公司降薪而本人不认可时,职员有权需要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或者双方重新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2.在此情境下,职员拒绝同意降薪,是公司单方面提出的变更需要,职员可以坚持原有些劳动合同条约。
3.若双方想重新协商,则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确保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职员可以与公司进行交流,明确表示不同意降薪的决定,并需要公司根据原劳动合同约定的薪酬继续支付。
5.假如公司坚持降薪,职员可以提出重新协商劳动合同的请求,双方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薪酬、工作内容等条约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建议后再进行变更。
6.假如协商不成,职员可以依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2、公司破产职员有什么补偿
找法网提醒,假如公司破产,职员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1.公司因经营不善等缘由致使破产清算,需要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好社保转移手续。公司应根据职员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职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2.同样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不续签协议时的计算方法相同。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3.对于月薪资高于当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职员,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4.职员还可以参考公司清算的实质状况,需要公司支付拖欠的薪资、加班费、奖金等劳动报酬,与因公司破产致使的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