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解除合同证明如何解决
单位不给解除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1.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假如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劳动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给劳动者导致了损害,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社会保险法也对这一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致使职工没办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当遇见单位不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状况时,劳动者应准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单位拒开解除合同证明怎么样投诉
对于单位拒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状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
1.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说明具体状况并提供有关证据;
2.假如劳动监察部门未能准时解决问题,劳动者还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裁决;
3.假如仲裁结果仍未能满足劳动者的诉求,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方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投诉过程中,劳动者应当保留好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交流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有什么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因为某种缘由致使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找法网提醒你,劳动合同的解除主要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形式。
1.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状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类状况一般包含: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紧急违法行为;
紧急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规范;
不可以胜任工作等。
2.在法定解除的状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赞同,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
3.约定解除则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觉得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获得一致建议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4.与法定解除不一样的是,约定解除不可以由一方自主决定,而需要是双方的行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可以约定合同的解除情形,当出现这样的情况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