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项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东大会下列事情须於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董事会拟订的价值分派策略和亏损弥补策略;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办法;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特别决议采纳以外的其他事情。下列事情在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类别股份、认股权证和其他类似证券;发行本公司债券;企业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被觉得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要以特别决议采纳的其他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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