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申请破产需要多少成本
公司申请破产所需缴纳的成本并没一个固定的金额,而是依据企业的具体状况来确定。主要成本包含两部分:一是向法院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二是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务报酬及相应的清算办公成本。
具体来讲,案件受理费的怎么收费是依据破产财产金额,根据《诉讼成本交纳方法》规定的比率减半收取,但最高低于30万元。
2、破产案件受理成本标准
依据《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破产案件的受理费是根据破产财产总额来计算,并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规范减半交纳。具体分段累计交纳的规范如下:
1.破产财产低于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越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根据2.5%交纳;
3.超越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根据2%交纳;
4.以此类推,直至超越200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但总金额最高低于30万元。
法律快车提醒,这一规定为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时提供了明确的怎么收费,确保了成本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3、管理人报酬怎么样确定
管理人报酬的确定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来进行。
1.该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应依据债务人最后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规定的比率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具体来讲,管理人报酬的比率限制范围如下:
(1)债务人财产价值总额低于一百万元的,在12%以下确定报酬;
(2)超越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3)超越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4)以此类推,直至超越五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报酬。
2.该规定还明确指出,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财产价值总额,以确保管理人报酬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