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病救助什么部门打款
大病救助的款项一般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下拨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民政办公室进行发放。
1.申请大病救助的步骤结束后,一旦申请获得批准,救助金额将由民政部门确定,并随后下拨至相应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
2.申请人不需要直接前往民政部门领取救助金,而是会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的民政办公室收到这笔款项。
这一步骤确保了救助金的准时、准确发放,同时也便捷了申请人领取。
2、申请医疗救助的详细步骤
法律快车提醒,申请医疗救助的步骤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因患大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应在住院就诊结束后45天内提出救助申请。
2.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接到申请材料后,会对申请者的家庭状况进行复查、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将上报至县(市)、区民政部门。
3.审批: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上报的医疗救助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于批准的决定,会明确医疗救助金额,并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
4.发放:医疗救助金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下拨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再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民政办公室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