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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婚姻小讲堂之《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www.yanlongwu.com 2025-06-11 婚姻家庭


说起诉讼离婚,大家最常听到的莫过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大家都知道,法院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那样什么叫感情确已破裂?以现在的状况到法院起诉会直接判决离婚吗?
国内《婚姻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列举的方法列举了四种应予离婚的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司法实务中,若有证据可以证明他们有上述情形,即便首次提起诉讼,法院也可判决解除婚姻。但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对于重婚
一般表现为法律和事实上的重婚。如有配偶,又与别人登记结婚或者又与别人对外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等。
2.对于与别人同居
一般需证明其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一同生活达到2个月之久。
3.对于家庭暴力
现在法院对于家暴的认定较为严格。除去普通的证据等,一般还需要警察的出警记录、验伤机构的验伤证明等加以辅证。
4.对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这条也是朋友们问得最多的,但实践中却极少会用。缘由在于,该条约中同时有两点限制,一是分居满两年,二是因感情不和。不少当事人虽然已经分居很长时间,但分居是什么原因却没办法证明是由于感情不和。

Tags: 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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