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20天可以拿证吗
离婚冷静期20天是不能拿离婚证的。
1.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离婚冷静期为1个月时间。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而只有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才能完成离婚手续。因此,离婚冷静期20天是没办法拿到离婚证的。
2、离婚冷静期的法律特点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离婚冷静期的法律特点主要体目前以下几个方面:
1.尊重离婚自由原则: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并非限制婚姻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而是在离婚两愿的首要条件下,给予当事人适合的时间冷静考虑,防止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2.适用于登记离婚: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登记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状况。对于诉讼离婚,因为存在一方不认可离婚或存在其他争议,因此不适用冷静期。
3.设置时间门槛:离婚冷静期的基本用途是设置一个时间门槛,促进自愿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冷静考虑。这能够帮助改变现行登记离婚“即申即离”的近况,预防因一时冲动而致使的离婚。
4.确定真实意愿:离婚冷静期的最后结果是确定当事人的离婚意愿是不是真实。
冷静期后怎么样确定离婚意愿?
在冷静期届满后,确定离婚意愿的过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是确认双方是不是仍然坚持离婚意愿的要紧环节。假如有一方未到场或表示不想离婚,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离婚意愿进行核实。这包含审察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知道双方的离婚缘由和财产分割等状况。
3.假如双方坚持离婚并符合法律法规的需要,婚姻登记机关将颁发离婚证,终结双方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