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关于撤销权的问题。
1、判决生效前将房地产免费过户给亲戚,不会构成犯罪,但免费赠与的行为大概被撤销。
国内《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舍弃其到期债权或者免费出售财产,对债权人导致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将房地产免费过户给亲戚,就是免费出售财产,假如由于出售房地产导致对出售人(债务人)的债权人的债权没办法得到偿还,那样债权人有权起诉至法院,需要法院撤销出售人出售房地产的行为。
法院判决撤销的,房地产还是出售人即债务人所有。
2、行使撤销权应注意的问题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向法院提出诉讼。
《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并非仅凭债权人单方发出意思表示就能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亲戚:房子的受叫人)所为发生效力变化,债权人需要通过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出售行为,才能达成撤销权。
2、撤销权需要在法按期限内行使。
《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也就是说,假如债权人了解债务人将房地产免费出售给了亲戚,债权人需要在他了解或者应当了解该房地产出售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不然即便存在免费出售房地产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导致侵害的状况下,债权人再起诉需要撤销免费出售行为的,法院也不会支持了。
同时,无论债权人是不是了解债务人免费出售房地产,在五年内没提起诉讼,需要撤销债务人免费出售房地产的,撤销权也消灭。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