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法确认亲子关系,而亲子关系的确认一般都会通过司法鉴别进行确认,即俗称的DNA亲子鉴别。亲子鉴别,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与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依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爸爸妈妈和子女之间是不是亲生关系的鉴别。
对亲子关系确认时,在倡导亲子关系成立一方提供了必要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一同生活历程,且男方对双方曾同居的事实亦予以认同,非婚生子女与男方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可能性的状况下,法院为查明该法律事实,组织双方进行亲子鉴别,男方对于亲子关系没相反证据,在审理法院告知男方拒绝做亲子鉴别的法律后果后,男方以其行为明确拒绝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做亲子鉴别,法院没办法进一步查明亲子关系。在此种状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证据规则推定申请人所倡导的亲子关系成立,以更好地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利。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