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病历证明如何开找哪个开
医院病历证明找主治医师开,办法如下:
1.要开具医院病历证明,第一需要明确我们的身份,并筹备好身份证明文件。对于住院病人,可以前往医院的病案管理部门复印病历,并请求当时的主治大夫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
2.病人或其家属需向主治大夫详细说明病情及需要证明的具体内容,大夫在确认无误后会依据病人的实质状况开具相应的诊断证明并加盖医院公章。
3.若是门诊病人,则需携带门诊病历前往医院,找到当时看病的大夫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同样,病人需向大夫详细描述病情,大夫会依据诊断结果和治疗状况来开具证明。
4.开具病假证明应前往具备资质的合法医院,并依据具体病症挂相应科室的号,经门诊大夫确诊疾病并提供治疗策略后,方可需要大夫开具诊断证明。
2、病人可以复印什么病历资料
法律快车提醒,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病人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部分病历资料。依据《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病人有权复印或复制以下资料:
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赞同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