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弟在开庭一审时法官建议量刑是两年零十个月,这时需无需找律师办缓刑?
这个说法是错误的。
法官不可能在开庭时建议量刑的,而且也没法官建议量刑的说法。
你是否说的公诉人的建议量刑?
1、公诉人的量刑建议权
量刑建议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就被告人应适用的刑罚,包含刑种、刑期、罚金数额、实行方法等方面向审判机关提出具体的建议和请求。
这种建议和请求的权利是一种司法请求权、是一种程序上的权利,量刑建议权不具备强制性。
量刑建议权包含定罪请求权与量刑建议权,题中所问应该指的是量刑建议权。
2005年7月,最高检察院颁布了《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试点工作推行建议》,正式将量刑建议拓展试点。这类工作是为了健全公诉权能、促进量刑裁判的公正性。
公诉人的量刑建议权与辩护律师提出的定罪量刑建议没本质有什么区别,都是建议性质的,不具备决定性有哪些用途。
2、起决定用途的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在肯定限度内发挥主观能动用途,选择、适使用方法律和司法讲解,对具体案件作出评价、判断,并自由作出处分的裁判权。
这种权利的行使,是在当时条件下基于正义性、公正性、正确性、公平和合理性为基础作出的判断。
简单说,在刑事案件中起决定用途的是法官。
3、庭审已经开完,如有必要,应该尽快委托律师形成文字材料提交法庭
提交资料给法庭有时非常有必要,这要依据庭审及案件的具体状况作出处置。
在我亲历的两个案子里,就有证明:
在老家的法院开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经过工作,被害人已经得到赔偿并出具谅解书。可是,在庭审中却出现叫人不可以理解的一幕:公诉人建议量刑7年零4个月。此言一出,不只辩护律师(本人),包含合议庭三个法官都不可思议的睁大了双眼,三个人盯看着公诉人,想提醒她一下:法律规定过失致人死亡最重量刑才7年,你如何建议7年零4个月。一位法官故意给她说,你如何建议7年零4个月的,期望她能了解过来。结果她说,她依据最高法院的量刑指导建议计算出来的。法官看看我,说先进行吧。要不她就出大丑了。
庭审开完,六个被告人都判为缓刑。
不久前,在北京的一个区法院开一个组织、领导传销案的庭,这个案件中只有我的委托人一个被告人,公诉人建议量刑最低五年,在经过庭审,及未来的多次交流后,法庭采纳了我的建议,根据我的委托人处于从犯的地位,在五年以下量的刑。
所以,就案件的状况看,建议你要争取缓刑,不要受公诉人量刑建议的影响。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