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网法律咨询:强迫恋爱,不结婚不停手该如何解决?
法律咨询解答:
男女谈恋爱,是一种尊重他们自愿、进行相互知道和培养情感的非婚姻关系的交往过程。一方不想谈或者不愿继续谈下去,求爱的一方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应强迫谈恋爱。但在实质日常,一方提出终止恋爱,另一方纠缠强求谈下去的事情时有发生。尤有甚者,上海、杭州、湖北等地曾发生结婚不成,即以极残忍的方法毁坏女方相貌的犯罪事件。对于这种人如何办呢?实行婚姻自由的一项最基本的内容,就是婚姻需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准一方对他们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预。恋爱还不是结婚,只不过进行相互知道和培养感情的过程,就更是不可以允许一方强迫他们同意或维持恋爱关系。强迫别人谈恋爱是对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侵犯,是一种违法行为。无别人包办的状况来看,不是交易婚姻。因此,男方提出离结婚以后,应查明结婚以后感情变化是什么原因和夫妻关系的情况,做好思想工作,调解和好。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
对于不考虑他们意愿强迫谈恋爱,遭到拒绝就纠缠胡闹的人,另一方可向其所在单位和组织反映,求助获得妥善处置。对于以损害名誉、伤害身体和生命相威胁,强迫谈恋爱的人,可以据实向公安机关告发,请求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置。对于已经推行了伤害行为,给他们导致了身体伤害后果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均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