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司法讲解的新闪光点
债务人以不合理底价出售财产
债权人有权申请撤销合同
《合同法》又称“买卖法”,与《物权法》并列为民法的两大基石,其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范围。国内《合同法》从1999年公布实行已过去?10年了,其间,伴随国内社会环境的变化与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出现了很多新状况与新问题,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推行了《合同法》司法讲解。为此,大家特邀请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的刘甲明律师对该司法讲解中与公众息息有关的闪光点进行深度解析。
闪光点?不是所有违反强制性规范都势必致使合同的无效
[案例]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书面的《房子交易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李某购买张某坐落于沙河口区的房子一套,面积为70平米,价格为50万元。合同签订当日,李某支付了首付款人民币30万元,双方还约定剩余20万元房款在房子办理过户流程当日付清。因张某出卖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其房子权属证书一直没能办理,故该房子一直没能过户到李某的名下。为此,李某以张某所供应的房子没有关权属证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与张某所签订的房子交易合同无效,并需要张某返还房款及相应利息。
[法律剖析]
在法庭中,李某觉得依据《城市房产管理法》规定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能出售”,故张某供应房子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应为无效。依据法理,强制性规范有效力性规范和管理性规范之分,如果是直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强制性规范,就是效力性规范,但若直接维护管理秩序为目的,就是管理性规范。本案中,《城市房产管理法》规定的规定属管理性规范,而不是效力性规范,其只是对物权行为的限制,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故双方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律师提示]
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在于鼓励买卖,创造财富,故合同无效的情形只能是法定。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禁止性规定是合同的高压线,故在草拟合同之前,当事人应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与合法性。
闪光点?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以明显不适当的底价出售财产的行为
[案例]
张某驾驶大货车将李某撞成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经鉴别构成8级伤残,因张某拒绝赔偿李某的损害,故李某将张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15万余元赔偿金。进入实行程序后,张某无财产可供实行,但李某发现张某之前有一套房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星期内以10万元的价格供应给了第三人,而该房子在供应时的市场价将近30万元。为此,张某与房子购得人都觉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子想卖多少是张某的权利,李某的异议没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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