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贷款合同欺诈
贷款合同欺诈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不真实理由,用不真实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或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使用其他欺诈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只侵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同时也侵有国家金融管理规范,具备较大的社会风险性。
2、贷款合同欺诈成立条件?
找法网提醒,贷款合同欺诈的成立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客体条件:贷款合同欺诈侵犯的是双重客体,既包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也包含国家金融管理规范。这是贷款合同欺诈与其他一般诈骗行为的要紧不同。
2.客观方面:贷款合同欺诈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且数额较大。这是贷款合同欺诈行为的客观表现。
3.主体条件:贷款合同欺诈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方面:贷款合同欺诈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贷款合同欺诈行为的主观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