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离职后还能做伤残鉴别吗
工伤离职后,仍然可以进行伤残鉴别。
1.不可以机械地理解《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申请条件,尤其是对于职业病的认定,应以职业病形成期间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为准,而非申请时是不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职业病的形成总是具备隐含性、缓慢性、连续性和发现滞后性。依据国内《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的规定,职业病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害物质等原因而引起的疾病。
3.这种疾病的发现一般存在滞后性,很多劳动者甚至在辞职后才被发现患有职业病。因此,对于这种状况,不可以简单地以辞职后没有劳动关系为由,剥夺劳动者进行工伤伤残鉴别的权利。
4.《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第十八条,应被理解为是对申请材料范围的规定,而非工伤认定的实体条件。
只须劳动者可以提交职业病形成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即有权进行工伤伤残鉴别。
2、工伤离职后伤残鉴别时限
法律快车提醒,工伤离职后,伤残鉴别的时限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1.依据第十七条,职工被诊断、鉴别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若用人单位未按此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在被诊断、鉴别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这一时限的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辞职后仍有权利进行工伤伤残鉴别,并确保其在适当的时间内获得应有些工伤待遇。
因此,工伤职工在辞职后应密切关注我们的健康情况,一旦发现患有职业病,应准时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3、离职后工伤认定申请步骤
离职后工伤认定的申请步骤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筹备申请材料:工伤职工需要筹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尤其是在职业病形成期间)的证明材料,与职业病诊断书等有关材料。
2.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已没有或没办法联系,工伤职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具体的申请渠道和需要。
3.劳动部门受理并审察:劳动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察。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劳动部门将受理申请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劳动部门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若工伤职工对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5.进行伤残鉴别:若工伤认定成立,工伤职工可进一步进行伤残鉴别,以确定伤残等级和相应的工伤待遇。
在整个申请步骤中,工伤职工应密切关注申请的进展,并准时与劳动部门交流联系,以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