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同时在一家酒店打工,甲已年满16岁,早年辍学,乙亦满16岁,在校大学生,借助暑假勤工俭学,甲、乙同为一个工作职位,某日二人同时端一口油锅,因为地面有油渍,二人不小心将油锅打翻,热油泼洒在甲乙二人身上,后酒店将二人送至医院诊治,二人家属分别申请了工伤认定,甲被认定为工伤,而已未被认定为工伤,理由是乙是在校大学生身份。因此二人的工伤认定结果不同。
大家依案例剖析人身损害与工伤认定有什么区别,1、基础关系不同,人身损害是民事侵权范畴,而工伤是是劳动法律范畴,适用劳动关系;2、适使用方法律不同,人身损害适用民法典、民法典侵权责任篇及有关司法讲解等规定,是是普通的民事法律范畴,而工伤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是劳动法律范畴;3、适用过错责任不同,通常来讲人身损害适用过错责任,按过错大小划分赔偿责任比率,而工伤赔偿则适用无过错责任赔偿,不划分责任比率,一旦被认定为工伤,无论劳动者是不是有过错,均享受工伤待遇赔偿。4、赔偿主体不同,人身损害赔偿主体是过错方,而工伤赔偿则是有的赔偿项目为工伤基金赔偿,而有的项目为用人单位赔偿,假如用人单位没为职员缴纳保险的,则赔偿主体是用人单位(具体赔偿,可参考本人以前文章);5、赔偿方法不同,在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中,除去后续的治疗以外,赔偿通常都是一次性解决,而在工伤赔偿中,5-10级可一次性解决,1-4级一般不会一次性解决;6、赔偿项目不同,两者有的项目是完全一样的,而有的项目则是不一样的,譬如人身损害中的误工费在工伤赔偿中是停工留薪薪资;7、伤残等级不同,现在为止人身损害伤残等级在国内并未做统一标准,实务处置是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但工伤则是依据《劳动能力鉴别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依据大家的工作经验,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级别要比交通事故认定的规范略宽松,之所以会出现不一样的结果 ,就是由于依据的规范是不一样的。8、时效不同,人身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工伤认定有30日和一年之分;9、最后就是在人身损害与工伤发生竟合时,譬如大家最容易见到的,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就是交通事故与工伤两者之间发生重合,此时劳动者可双重倡导(除医疗费)。
就案例中的乙是在校大学生身份,并不符合劳动主体资格,也因此不可以与酒店打造劳动关系,不可以倡导工伤赔偿。
引使用方法条
《劳动能力鉴别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