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刑法中,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是被明确禁止和惩处的。
依据《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处罚如下:
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如非法持有些是猎枪、运动枪,情节较轻的,可以比照前款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若是非法制造、交易、运输、邮寄枪支、弹药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假如非法持枪行为涉及到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的,根据有关恐怖活动罪行追究刑事责任,处罚会更为严厉。
假如非法持枪行为与其他犯罪活动相结合,如打劫、绑架等,将依据实质情节根据刑法中相应的条约进行处罚,一般会遭到更为紧急的惩处。
在其他国家,非法持有枪支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标准也会有所不同。在推行法律时,法院会依据具体案件的情节、犯罪的动机、行为人的态度等原因综合考虑,决定适用什么法律规定与判处何种程度的刑罚。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修正案(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