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适用近况分析
近年来,危险驾驶罪不只案件数目剧增,而且在刑罚适用过程中存在肯定争议。怎么样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是目前亟须解决的难点。笔者以A法院2019年至2023年审结的860件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案件为样本,经研究发现:危险驾驶罪案件已成为该院审理案件数目较多的一类案件。其中,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中,仅有7件产生轻微伤以下人身损害结果,如剐蹭行人、导致车内乘客受伤等,其余均为汽车、交通设施等财损。
在醉酒驾驶方面,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集中在101—200mg/100ml区间,判处刑罚刑期较短。血液酒精含量100mg/100ml以下案件占样本总数的18%,血液酒精含量在101—200mg/100ml区间的案件占65%,血液酒精含量在201mg/100ml以上案件占17%。在刑期方面,判处拘役1至2个月案件占比在七成以上,尚无判处拘役六个月及定罪免刑状况。判处实刑率维持较高位运行。
2020年判处刑罚的181人中,有9人被宣告缓刑。除此之外,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引导下,轻罪案件中非羁押诉讼逐步成为刑事诉讼正常状态,审前未羁押但判处实刑还可能引发“收押难”“送监难”等次生难点。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