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欠款人且电话不通如何解决
当遇见欠款人失踪且电话没办法接通的状况时,债权人仍有多种渠道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1.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讨债款。
在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此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2.因为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会使用公告送达的方法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后,假如债务人不应诉,法院会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进行缺席判决。
3.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仍然下落不明,但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子或财产的方法,以清偿债务。
4.债权人还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假如借款时存在担保人或保证人,债权人则可以直接需要他们代替偿还。
找法网提醒,这类手段都为债权人提供了在找不到欠款人且电话不通的状况下的法律救济渠道。
2、欠债人死亡应该怎么样处置
当欠债人死亡时,债权人同样有多种方法来处置债务问题:
1.可以需要用债务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假如债务人的遗产已经被继承,那样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了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倡导债权,需要他们还款。
但应该注意的是,继承人还款时仅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偿还责任。
2.假如债务人没留下遗产,但债务设立了保证人,那样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倡导债权。假如债务设立了抵押,那样债权人可以需要以抵押财产的拍卖或者供应所得优先受偿。
《中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达成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