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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有哪些必须具备条件吗

www.chatwz.com 2025-06-03 婚姻家庭

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需要离婚,须得军人赞同,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去年11月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推行〈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需要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它分两种状况:一是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他们赞同,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赞同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二是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他们坚决不认可离婚的,部队可商请他们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里应该注意两点,一是这里的“调解”是“视情”和“可商请”,都不是“需要”或“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二是第一种状况是“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赞同离婚”,即这个证明是赞同离婚的证明;而第二种状况是“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即这个证明不是赞同离婚的证明,而是关于调解情况的证明。

Tags: 婚姻家庭 军婚 军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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