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是现役军人。他在结结婚以前出了一次交通事故,留下了终身残疾,不可以够进行正常的两性生活,但结婚时他并没告诉我这个状况。
结婚以后我在帮老公洗衣服时无意间发现了病历,了解了老公患病的秘密。目前我和老公由于生活琐事常常争吵,感觉实在没办法一同生活,所以我想离婚。我想问假如离婚的话该如何解决理离婚手续?
因为你的老公是现役军人,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需要离婚的,须得军人的赞同,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国内的婚姻法律规范对现役军人的婚姻是予以特殊保护的。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具备军籍和军衔的军官、士兵。现役军人还有两种:一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官、警士长、专业警士、警士;二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的文职干部。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讲解》的规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主要有以下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2、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的老公在结婚以前隐瞒了其因交通事故留下终身残疾的性功能问题,不可以进行正常的两性生活,已没办法一同生活,符合上列第四项的情形,你可以在你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