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房地产证的房屋怎么样判决
对于无房地产证的房屋,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不会直接根据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置,具体如下:
1.假如双方在离婚时髦未获得该房地产的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并且存在争议且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不适合直接判决房子所有权的归属。此时,法院会依据实质状况判决由当事人用。
2.假如离结婚以后某一方获得了房地产证,双方可以第三向法院起诉,需要对该房地产进行分割。
3.在此之前,法院不会对该房地产的所有权归属作出判决,而是会考虑实质状况,如双方的实质居住需要、房地产的购买状况等,判决由哪一方暂时用。
2、二婚离婚房地产分割办法
1.在二婚离婚房地产分割问题上,第一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假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房地产分割的办法取决于房地产的购买时间、出资状况与产权证的获得时间等原因。
假如夫妻一方结婚以前购买的房子且付清全部房款,无论产权证是结婚以前还是结婚以后获得,该房地产都应是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需要分割。
结婚以后夫妻一方以个人结婚以前财产购买的房子,同样应是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需要分割。
假如房地产是由一方结婚以前承租、结婚以后用一同财产购买的,且房子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那样该房地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均等分割。
夫妻双方结婚以后用一同财产购买的(包含贷款)房子,应是夫妻一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也应均等分割。但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法律快车提醒,《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在处置二婚离婚房地产分割问题时,双方应充分知道有关法律法规和分割原则,以便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