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复婚、又离婚,一天里齐-静与李-皓夫妻两个办了3次手续。7天后,他们第三去江东区民政局,需要复婚。办完复婚手续后,两人又立刻需要离婚。
原来,齐-静在外面欠下了100万元的债务,得知债主要起诉,她与老公办理离婚手续,将名下的房地产转给老公。
“离婚是恶意串通,只为避免债务。”债倡导先生说,他向法院起诉,打赢了官司,可因为房地产已转移,他还是拿不到钱。日前,他第三向镇海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齐-静与李-皓转移房地产的行为。
昨天,镇海法院办案法官说,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一天里离婚2次复婚1次
齐-静,36岁,宁波人,在一家公司做会计。,她在宁波区买了套房屋,当年4月,她与李-皓结婚。结婚2年后,两人突然决定离婚。
14日,齐-静和老公李-皓走进宁波江东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办公室后,领了表格开始填写。
“因为女方工作缘由,双方发生矛盾,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两人表示没和好的可能,需要离婚。因为事先拟订了离婚协议,离婚手续非常快就办好了。
两人的离婚协议书上约定:儿子归男方抚养,房地产归双方所有,但女方名下的房地产赠给儿子,因儿子未成年,产权证上写男方的名字,男方补偿女方2万元精神损失费。
但没过几个小时,两人又回去需要复婚。员工虽然感觉奇怪,可考虑到婚姻自由,没多问,为他们办好了复婚手续。
让员工暴跌眼镜的是,办好复婚手续后,两人立刻需要离婚,同时在协议书里表明:房地产归男方和儿子所有。
第三复婚离婚,房屋过户给老公
虽然办理了离婚手续,可齐-静和李-皓仍住在一块。
7天后,两人第三走进民政局,第三需要复婚。复婚手续办好后,两人忽然拿出一份事先拟订好的离婚协议,第三次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理由和前两次一样。”员工第三被“雷”。他们首次遇见这样飞快的“闪婚族”,一个星期内,反复离婚复婚,大伙对他们的印象都很深刻。
和上次不一样的是,协议书里约定该房地产归李-皓所有,孩子由男方抚养,同时李-皓补偿齐-静4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离结婚以后,齐-静与李-皓立即到房管处办理了房地产过户流程,将齐-静名下的房地产过户给了李-皓。
债主觉得闪离是想避免债务
“离婚是恶意串通,他们想避免债务。”对此,债倡导先生这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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