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不给抚养费后果
协议不给抚养费,其实并没直接的法律后果,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便约定。
1.对于那些在离婚时选择随带子女一同生活,且自己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假如自愿不需要他们负担抚养费,并将这一舍弃的内容明确写入离婚协议书中,如此的约定是可以的。
2.应该注意的是,这种约定需要打造在不影响子女正常生活和教育的基础上。
3.假如由于这一约定致使子女孩活困难或教育受阻,那样该约定或许会被视为无效,且舍弃抚养费的一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样确定
找法网提醒,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会综合考虑以下三大标准:子女的实质需要、爸爸妈妈双方的负担能力与当地的实质生活质量。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率给付。假如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率可适合提升,但一般不能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率确定。
3.有特殊状况的,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需要特殊教育等,可适合提升或减少上述比率。
这类标准旨在确保子女在离结婚以后可以得到足够的经济支持,以保持其正常的生活和教育水平。
什么状况下子女抚养费可减免
在特定状况下,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免:
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降低或者免除给付。这是由于被收监的一方已经失去了经济来源,没办法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因为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根据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可以负担大多数子女孩活成本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降低或者免除给付。这样的情况下,减免抚养费是为了防止给已经处于困境的一方增加额外的经济负担。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想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合降低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