孳息归是原物所有权人为民法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家庭范围,基于夫妻别体主义原则,亦无特别例外规定的必要。孳息和自然增值与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该财产所付出的劳务、扶持无关,认定为个人财产符合民法一般原理,亦符合公平原则。
一方用结婚以前个人积蓄在结婚以后购买的房子、汽车等有形财产,假如可以明确认定是源自其结婚以前的个人积蓄,则不是生产、经营收益范畴,只不过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获得始于结婚以前,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用结婚以前财产炒股、买基金的,因为炒股、买基金是一种投资行为,既能够获利,也会具备相当的风险,而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炒股、买基金,势必占用该方时间、精力,应当是两性生活的一部分。假如炒股、买基金赚了钱,双方在没另行约定该笔财产的归属问题时,应当是夫妻一同财产。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