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对于借款人涉嫌非法筹资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断定问题应视情形而定。具体而言,假如借款人明知或因重大过失不知出借人的犯罪行为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案件应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先行处置。假如借款人对于出借人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且无过错,且没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即便出借人的借贷行为因为影响金融秩序而涉及刑事犯罪,亦不影响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