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己不在农村是不是仍可宅基地登记
户口已不在农村的状况下,是不可以进行宅基地登记的,宅基地,作为农村特有些土地规范,其登记与用严格受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
法律快车提醒你,一旦户口迁出农村,转为城市户口,个人便失去了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因此不再享有申请或登记宅基地的权利。
简而言之,宅基地的登记与用是与农村户口紧密相连的,户口迁出即意味着有关权利的丧失。
2、农村宅基地登记申请条件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登记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分户需要:因子女结婚等缘由,家庭确需分户且目前缺少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登记。
2.外来人口落户: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没宅基地的,同样有资格申请。
3.搬迁需要:因自然灾害、村庄规划调整或公共设施建设等缘由需要搬迁的村民,若缺少宅基地,也可申请登记。
法律快车提醒你,农村村民在以下情形下,不予批准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标准或能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出租村内住房的。
这类条件的设定旨在保障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分配与用,预防土地资源浪费与滥用。
3、农村宅基地用权怎么样规定
农村宅基地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而非所有权。
1.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条的规定,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用的权利,但无所有权。因此,公民不可以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而只享有用权。
2.宅基地用权与房子所有权是离别的,虽然宅基地不可以被继承,但公民在继承了农村房子后,宅基地的用法权会随之转移给新的房子所有人。
这种转移并不是基于继承权,而是基于房子所有权的转移与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的实行。
3.农村宅基地的出售也遭到严格限制。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子出售合同在符合肯定条件下可认定有效,但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子出售合同则被视为无效。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农村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性质,预防城市资本对农村土地的过度侵占。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用权是一种受严格限制与管理的权利,其登记、用与出售均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