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行政复议文书的类型:
行政复议文书分为决定书类、公告书类、函件类三大类。
决定书类包含行政复议决定书、不予受理决定书。
公告书类包含提出回话公告书、申请材料补正公告书、行政复议告知书、责令受理公告书、责令履行公告书、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告知书、停止实行公告书、决定延期公告书、行政复议暂停公告书、行政复议终止公告书。
1,决定书类型
行政复议决定书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总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不予受理决定书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公告书类型
提出回话公告书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需要被申请人提出书面回话。
申请材料补正公告书
依据《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方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很难认定该申请是不是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
行政复议告知书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责令受理公告书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的,责令其受理。
责令履行公告书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令其限时履行。
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告知书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告知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听取其建议。
停止实行公告书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告被申请人停止实行原具体行政行为。
决定延期公告书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状况复杂,不可以在规按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公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延长复议期限。
3,函件类类型
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之一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察申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无权处置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置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置。
二 、行政复议文书的拟稿、会签、签发和用印
办公厅归口管理行政复议文书处置工作。办公厅负责接收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和被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回话书》等答辩材料,并在1个工作日内转政策法规司办理。
申请人口头申请的,由政策法规司负责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并送办公厅办理收文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环境访查中提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且是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告知其有权受理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
第十条 政策法规司负责审察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在4个工作日内断定是不是符合受理条件。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起草《不予受理决定书》,会签有关业务司后,报局长或局长授权的副局长签发,用总局印章。
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起草《行政复议告知书》,会签有关业务部门后,报办公厅主任或办公厅主任授权的办公厅副主任签发,用总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印章。
对材料不齐的行政复议申请,起草《申请材料补正公告书》,报办公厅主任或办公厅主任授权的办公厅副主任签发,用行政复议办公室印章。
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是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行政复议申请,起草《提出回话公告书》,会签有关业务部门后,报办公厅主任或办公厅主任授权的办公厅副主任签发,用总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印章。
决定公告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的,起草《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告知书》,会签有关业务部门后,报局长或局长授权的副局长签发,用总局印章。
好似以上所述,大伙应该了解行政复议申请文书多种多样,包括:决定书类、公告书类、函件类三大类。所以其手续也会复杂一些,大伙必须要仔细阅读,不要漏掉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以免出现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