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 合同纠纷 >

工程转包合同无效 拖欠工程款连带清偿

www.xuexixiong.com 2025-04-06 合同纠纷

工程转包合同无效 拖欠工程款连带清偿

工程转包合同无效要承担连带责任。国内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拥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它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因此致使合同无效的,承包人和转包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达成,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达成,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Tags:

合同纠纷热点
合同纠纷知识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