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给结婚证要如何解决
起诉离婚不给结婚证的,当事人可以前往民政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情况证明,该证明在法律效力上与结婚证等同,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有效凭证。
这一手段确保了即便结婚证不在自己手中,也可以顺利进行离婚诉讼,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离婚诉讼应采集什么证据
找法网提醒,在离婚诉讼中,证据的采集是至关要紧的。具体来讲,应关注以下几类证据:
1.证件类证据。这种证据包含结婚证、房地产证、身份证等,它们在离婚诉讼中饰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2.票据类证据。票据类证据具备其独特的特征,即对应的权益容易变更、变现。因此,在采集和保存这种证据时,需要格外小心做好固定工作,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3.法定事由证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了法定离婚事由,这类事由是离婚诉讼中的要紧依据。可以证明一方或双方拥有了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总是很重点且很难采集。
4.过错证据。过错损害赔偿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也具备要紧有哪些用途,但它们的实质效力总是比较脆弱。一些大家可能觉得有效的证据,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在法庭上可能并不被法官所认同。
离婚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民法典》。
1.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男女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具体来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也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