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实行如何和法院协商还本金
强制实行,和法院协商还本金,欠款人应积极响应法院促进双方进行庭外调解的倡议。在这一过程中,欠款人需展示出充分的还款意愿,并与债权人一同探讨分期还款的可能性。
1.若双方能就此达成一致,应将调解协议提交法院确认,一旦送达双方当事人,该协议即拥有法律效力。
2.若调解后,他们未履行分期还款义务,这构成预期违约,尽管债权人的现实债权尚未直同意损,但其期待债权已遭侵害,故债权人有权需要解除还款协议或合同,并需要债务人一次性偿还本金。
这一过程中,与法院的交流尤为重点,欠款人应向法院说明自己还款能力及困难,争取在法院的帮助下与债权人达成愈加适当的还款安排。
2、法院强制实行有什么方法
法院在强制实行过程中,可采取多种方法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以达成:
1.查看、冻结、划拨被申请实行人的存款。
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查看被申请实行人的存款状况,并可冻结其账户内的资金,最长冻结期限为六个月。
在必要时,法院可直接划拨被申请实行人的存款至申请实行人的账户内。
2.扣留、提取被申请实行人的收入。若被申请实行人未按实行公告履行义务,法院有权扣留、提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保留被实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成本。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实行人的财产。当被申请实行人未履行义务时,法院有权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并在必要时进行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债务。
3、强制实行暂停的情形
在强制实行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形,法院将暂停实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实行的。这一般发生在申请人觉得目前实行条件不成熟,或期望给予被实行人更多时间筹款等状况下。
2.案外人对实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若案外人对被实行的财产或权益提出异议,并提供了合理理由,法院将暂停实行,以待异议解决。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此状况下,实行程序需等待继承人的确定及权利义务的承接。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同样,实行程序需等待新的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确定。
5.人民法院觉得应当暂停实行的其他情形。这包含但不限于实行过程中出现的法律、政策变化等可能影响实行进程的原因。
法律快车提醒你,暂停实行的情形消失后,法院将恢复实行程序,继续推进强制实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