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交警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拒绝签字吗
对交警责任认定书不服,当事人可以选择不签字,但这一行为并不会干扰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效力。
1.即便当事人拒绝签字,该认定书依旧具备法律效力。
2.依据有关规定,假如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认定书或证明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若逾期提交复核申请,有关部门将不予受理,并书面公告申请人。
因此,拒绝签字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正确的做法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时限
法律快车提醒,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备明确的时间限制。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汽车和驾驶员后10日内同样需要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若案件需要进行检验、鉴别,则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别建议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这一规定确保了交通事故处置的准时性和公正性,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3、对认定复议不服能否起诉
1.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议结果不服,当事人并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相反,他们应当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2.这是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与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3.它具备特定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不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直同意案范围。
因此,当事人应当通过复核程序来寻求救济,以确保自己权益得到维护。